修车预算超两千需与车主签合同

2008年03月16日14:20  


  修车要有维修记录、修车预算超2000元应主动和车主签订维修合同、结账时出示维修费用结算清单……江宁区交通局昨天要求,要想获得区“法制诚信消费机动车维修企业”称号,必须执行以上“三项制度”。
  
  我市自去年初实施机动车维修“三项制度”以来,部分维修企业为了规避保修风险,不按规定办事。“3·15”来临之际,江宁区交通局决定对全区72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考核,年底评选出一批区级“法制诚信消费”企业。其中除了对其“三项制度”执 行情况进行考核外,还要求企业通过相关认证,拿到6年有效期的长期经营许可证。

来源:龙虎网


 

(责任编辑:李媛媛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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