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讯视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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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的校车惨案的确成为了国人心中之痛。当我们反思校车一系列的事故时,可以发现早在2007年,关于专用校车的统一标准早已形成并公布实施。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7258-2004),对校车的定义、分类、人数核定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。2010年实施的《校车标识》和《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对校车的内部设施和形式安全等方面都坐了明确的规定。
尽管有这些规定,但是惨案还是发生了。这些惨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问题:就车辆本身而言,拼装车、报废车、货车、拖拉机、微客等都在充当“校车”;就车辆使用情况而言,超员、超速等违规行为比比皆是。由于“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、措施不到位、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”,以上种种标准仅仅是标准化了校车产品本身,却奈何不了实际运营中的那些“山寨校车”。残酷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校车安全缺失的不是法律法规,而是严格执行,全社会范围内、从上到下、贯彻到底地执行。衷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说到做到。 |